【新聞來源:中央廣播電台 更新日期:2009/09/24 19:56 江昭倫】
教育部24日針對「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」做出政策大鬆綁,從今年9月起,高中學生在國內、外高中,或者到大學去進修取得的學分,只要經過學校審查認可,就可以抵免學分或升級。換句話說,98學年度開始,一般高中生,可以藉由海外遊學,甚至是「國內遊學」,打破學習限制,讓學習變得更寬廣。
教育部24日部務會議通過「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」部分條文修正案,從98學年度,也就是今年9月開始,高中學生經學校核准後,赴國外或國內其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修習,取得學分,只要經過學校審查符合課程要求,就可以抵免學分或升級。詳細辦法則授權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。
教育部表示,之前開放讓一般資優生或者數理資賦優異生到大學依修,現在政策開放,則是同意一般高中生可以利用短期進修到國外修習取得學分,甚至也可以透過「國內遊學」,像是選擇鄰近大學或是其他國內特色高中上課,只要經過校內審查合格,都可以當作選修列抵學分。
除了在大學或其他高中修習取得學分,如果學校對於某些提供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的企業機構,也願意認定學分,同樣可以抵免修或當作選修,教育部中教司司長蘇德祥說:『(原音)也就說,同學你到社區高中就學,如果鄰近有大學或者相關重要產業企業機構,只要能夠建立這樣的進修學習管道,這些同學在這些大學或者相關機構取得的學分證明。當然一般的產業不能給學分,給學分是大學,但是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的這些所謂的機構,學校也願意給予認定這是一個學分的話,就可以列抵、抵免或者當作選修,所以這是一個台灣高級中學成績考查或是課程修習上的重大突破。』
蘇德祥表示,配合修正案通過,台灣整個高級中學教育國際化腳步,以及修習方式的彈性化,將大幅放寬,加上少子化社會來臨,學生打破學習環境限制,學習將變得更寬廣。
另外,教育部在「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」修正案中,也明訂,明年9月升高一的學生,未來必須修滿120個學分才能拿到畢業證書,否則只能拿到修業證明書,但是否影響大學考試資格,則視各大學招生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