役男出國觀光 放寬到四個月

自由時報 更新日期:2010/11/06 04:11

 

 

記者曾韋禎/台北報導〕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通過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修正案,放寬役男的出國限制,觀光、遊學的出國時間上限由二個月放寬為四個月;未在學役男代表國家出國表演、比賽的上限,也由三個月放寬為六個月。

 

廿四歲以內的役齡男子,原須就讀國外大學以上的正式學歷學校,才可辦理入出境;新法放寬為就讀國外高中以上正式學歷學校,就可辦理入出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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